說明:
- 如還未全數簽核完畢,申請人可回至原表單執行「抽單」,回到修改狀態。或請下一關主管做「駁回」動作,流程將退回至申請人可修改狀態。
- 如申請單皆已全數簽核完畢,此表單只能請會計於【報表管理】內,搜尋表單編號進行作廢,並請原申請人重新提交新的表單。
- 原申請單最下方皆會紀錄所有簽核中執行過的動作(包含:同意、駁回、抽單申請、作廢申請等等)。
- 特殊情況,也可聯絡財會人員編輯,詳情見2.19 財務編輯功能設定
- 原申請人可於簽核流程未完時,至原表單進行抽單。

- 簽核流程中,主管可選擇駁回,退回至申請人可修改狀態。(需填寫簽核意見後駁回)

- 原申請單下方會帶入所有簽核紀錄

- 會計可至已簽核完畢之申請單點選作廢,系統會提醒「作廢即無法復原」,點選確定後,申請單底部將有作廢字樣。












